废旧物资公开竞价说明书
我单位为******有限公司枣阳市经开区道路提升建设项目--新华路(人民路--襄阳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现拟处理一批废旧物资,处置说明如下:
一、 本次报价有关说明
1、本次废旧物资处置******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公开竞价流程,线上处置编号为:FA******634。
2、本次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本次报价要求参与单位须在“中交物采系统”(******/PMS/)成功注册,具备废旧物资收购能力。
4、报价单位无论是否中标,均需自行承担其因参与本次报价比价活动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5、报价单位应对本次报价比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关责任。
6、本次线上询价、比价若实际参与单位少于三家时,此次询价比价终止。
7、本次线上询价优先选取满足项目处置要求,报价较高的单位中标,但我方不承诺最高价中标,询价结果低于我方对市场价格的预测视为询价无效。中标人与我方签订《废旧物资处置合同》(附件3),合同样本以我方出具的为准,且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允许转让。
8、要求各报价单位于2025年5月25日10:00(具体以系统为准)参与线上竞价。逾期报价、线下报价采购人不予受理。
******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系统上公开竞。
10、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枣阳市经开区道路提升建设项目--新华路(人民路--襄阳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新华路中交一航局枣阳项目部
联系人:常浩 电话:****** 邮箱:******
二、 报价货物的有关说明
1、废旧物资的基本情况(列明拟处理废旧物资台账):
2、地点和日期
废旧物资存放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新华路中交一航局枣阳项目部;
废旧物资的处置周期:2025年5月25日到2025年6月24日,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报价有效期
开标之日起30日内有效,且不予调整。
4、报价单位在报价及竞标前可到现场查看废旧物资状况,拒绝查看或已经查看过报价的,视为报价单位已详细了解我方废旧物资质量情况,完全认可我方废旧物资质量,并在报价中已综合考虑各种情况,报价单位不能以各种名义拒绝处置、不按合同价处理或要求降价处置。对废钢铁所发生的运输、装卸、解体等费用和安全事故责任风险均由中标者承担。中标者必须具备足够的人力和运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废钢铁的运输。
5、废旧物资计量以我方指定磅房过磅数量为准,如有杂质由中标单位自行清理,过磅时不去任何杂质。报价单位中标后拒绝签订《废旧物资处置合同》(附件3)的或过磅时有作弊行为,我方将扣除预付款,并列入黑名单,拒绝日后一切合作。
6、付款
合同签订后3日内,中标单位按合同金额的50%的向我方支付预付款,实际处置金额达到预付款额度时,中标单位按每车实际处置金额即时向我方支付处置款项,中标单位未即时支付的,不得将废旧物资拖离我方施工现场,我方收到处置款项,且我方现场人员对废旧物资处置的相关凭证进行确认后,中标单位负责及时将废旧物资拖离现场。经双方现场过磅签字确认,且处置款项到位后,代表了已处理标的物的债权由我方向中标单位转移,中标单位向我方支付预付款项不代表待处理标的物的债权由我方向中标单位转移。所有货款支付均通过电汇、转账的方式,不得采用其他方式。
7、开具发票
待废旧物资全部处理完成并收到中标单位货款后,1个月内由我方给中标单位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发票,税率为13%。
8、废旧物资图片详见(附件4)
9、其他约定:暂无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废钢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20 单位: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