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选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候选人递交的招标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标包1:(一)中选候选人情况:
1. 第一中选候选人
(******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
(2) 质量: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质量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比选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综合排名第1。
(4)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5)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 第二中选候选人:
(******有限公司绵阳市分公司
(2) 质量: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质量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比选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综合排名第1。
(4)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5)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公示期: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9日,共3天。
公示期间,比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比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比选人的比选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异议接收邮箱地址:******36@qq.com
标包2:
一、采购人名称:******有限公司绵阳市分公司
二、项目名称:绵阳分公司承接光伏电站项目材料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TF-MY-******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4月15日
六、报名时间: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5日(不含节假日)。
七、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6日14时00分
八、比选失败原因:不足三家。
九、公示日期: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9日,共3天(不含节假日)。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人有异议的,请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询价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111】
******有限公司绵阳市分公司
2025年5月6日